{{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272號函辦理。
二、如學生之同住家人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者,勸導其請假,不到學校上課之做法,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不符,為維護學生受教權,以及第一線防疫人員權益,請學校配合如有相關對象人員只需要求配帶口罩到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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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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