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9年5月28日屏大人文字第1093200324號函辦理。
二、辦理期程地點:
(一)辦理時間:109年5月30日起至8月10日止,合計七場次,詳如附件「課程表」。
(二)辦理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竹中國民小學二樓校史室。
(三)研習代碼:詳課程表內容。
(四)實施對象:預定每場參與員額30名為限。
1、本市國教輔導團藝術領域領召校長及輔導員,本府同意公假派代出席。
2、本市國中、小學視覺藝術專長教師,代理、代課視覺藝術教師,體制外美術教師,編制內非視覺藝術專長教師。
(五)特別規範:該社群為一個長期對話與實作之團體,爰此報名者至少能出席5場次以上,並能持續參與活動具教學設計與專業成長熱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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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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