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9年9月4日(109)慈證字第1090000549號函辦理。
二、敬請協助轉介學校或社區中有經濟困難之家庭,並請先取得家庭同意及告知將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將評估家庭實際之需求提供助學或生活補助。
三、提報管道:各級學校申請說明與申請表單,詳見(附件一)。
四、申請表單填寫後,請傳真或E-mail至各縣市聯絡窗口,詳見「慈濟基金會各縣市聯繫窗口清冊」(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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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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