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為照顧清寒榮民就學子女,秉持排富及不重複之原則主動照顧渠等清寒榮民家庭,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期榮民子女能安心向學,特訂旨揭作業要點。
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要點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每日新臺幣八十元,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
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110年上半年(自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之午餐補助,自110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校內收件日3/17止)止辦理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
(二)補助日數:
1、本學期最高以補助79日:寒假18日(不含例假日)+61日(例假日)=79日(79日*80元=6,320元),新台幣6,32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附佐證資料即不在此限。
如有符合資格請洽保健室護理師謝佳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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