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依據:府教特字第1120048748號辦理
說明:新竹市辦理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具藝術才能(音樂及舞蹈)學生鑑定(細節如附件)
報名資格:
一、 國小三年級
(一) 戶籍設於本市,111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二) 戶籍設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 112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年級之學生。
二、國小五年級(四升五插班學生)
(一) 戶籍設於本市,111 學年度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四年級學生。
(二) 戶籍設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將於 112 學年度就讀國 民小學五年級之學生。
未盡之處請詳閱簡章
如果疑問請電洽特教組577564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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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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