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02294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永續傳承,該會訂於114年5月24日(星期六)及5月25日(星期日)假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藝廳及實驗劇場舉辦旨揭比賽,自即日起受理報名到114年4月14日(星期一)止。 |
三、 | 本活動比賽優勝獎金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另為鼓勵合唱團隊將客家音樂帶到國際,各類學生組優勝隊伍,如於114年年底前以客家歌曲參加具指標性之國際合唱大賽,該會得補助最高金額30萬元經費,報名及比賽事宜詳見活動官網(https://www.bigsong.com.tw/Hakkacho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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