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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東國民小學 Guan Dong Elementary School, East District, Hsinchu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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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4年2月5日賑基字第0001140037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 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期限:114年2月10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 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 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 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四)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 …」,受災戶未以書面表示反對公開,該會應依規定於 網站上公開其姓名及補助金額。

 三、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5點申請方式備 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該會申請(免備文)。 

四、相關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五、合於資格者請於114年3月7日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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