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為提升非具教師證代理代課教師之教學基本概念、課堂經營策略及學生輔導技巧,本市辦理旨揭計畫,以提供教師一套系統化的支持方案。 |
三、 | 旨揭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以1位師傅教師配對1-3位未領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藉由經驗分享與學習,以及支持諮詢與陪伴,保障教學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
(二) | 以補助每位師傅教師每一學期10節課鐘點費用為原則,1學年共計20節。 |
(三) | 師傅教師以每學期至少進行3次研討並於每次輔導後紀錄1筆,每學年陳核1次。 |
(四) | 申請期程:請將計畫申請表於114年9月24日(星期三)前,送教育處課發中心申請,逾期者不予受理。 |
(五) | 公告時間: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函知申請審核結果。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5|
{{ $t('FEZ00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