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10月1日起,於課後時間校園開放
一、開放範圍:操場、戶外遊戲設施
二、開放時間:
上班日:早上 5:00 - 6:30、下午 6:00 - 8:30
假 日:早上 5:00 - 11:00、下午 12:00 - 8:30
三、開放對象:社區民眾
四、使用方式及內容:
社區民眾可在開放時間使用戶外運動場所(除該場地已被借用外)。
如需指定日期預約運動場所,可洽總務處辦理場地租借。
本校因教學活動或施工等行政需要,得公告停止開放或調整開放時間。
五、使用限制:
禁止遛狗。
禁止灌籃,禁止拉扯籃框。
禁止於校園內燃放煙火及炮燭等。
禁止攀爬圍牆或強行拉開校門進入校園。
禁止於校園內投、接、打棒壘球。
汽車、機車、腳踏車、三輪車、滑板車、滑步車等一律禁止進入校園。
直排輪、輪板運動器材(蛇板、滑板、雙龍板、飄移板等),以及嬰兒車、輪椅、推車等,一律禁止使用操場跑道。
校園設施設備不得任意私藏、移動或破壞。
使用者非經本校同意,不得私自接引電源或變更電線及電器設備。
六、損害賠償:如因使用者疏失引起之意外事件,造成場所及設備毀損,經本校鑑定確認後,使用者應負一切賠償及修復責任。
七、安全及注意事項:
如有下列情形者,本校得拒絕其進入或請其離去,如不聽從管理人員勸告改正,本校得請轄區警員協助取締或處理。
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公序良俗及有安全疑慮者。
酗酒、煙毒或精神異常等,其行為症狀具危險性者。
聚眾鬥毆、吵鬧或攜帶牲畜、危險物及違禁品進入學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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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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