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 |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 四、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之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力資源網查詢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表演藝術、家政、童軍、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爰請依據貴校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情形,務實提報。 |
| 五、 | 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
| 六、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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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63-02-07
{{ $t('FEZ004') }}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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