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5年1月29日新北教中字第1150210707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應屆畢業生,如有設籍新北市且擬返回新北市就讀國民中學者,請填寫旨揭調查表,並於1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逕送各該學區所屬國民中學,以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倘有其他疑義,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柯小姐,
電話:(02)29603456分機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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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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