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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東國民小學 Guan Dong Elementary School, East District, Hsinchu City

公告彙整

新竹市關東國小訂定命題及審題機制

{{ $t('FEZ002') }} 教務處|

為維持本校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合於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特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訂定以下命題及審題機制。

一、迴避原則 

子女就讀本校之教師,應於命題、審題時應迴避子女就讀的年級,避免子女的評量成績受到質疑。

二、命題原則

  1. 請參照本校定期評量試卷樣版格式進行命題作業。

  2. 命題教師應秉持專業切實依據年度課程計劃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

  3. 命題時不得直接引用坊間測驗卷、參考書、歷屆考古題或命題光碟。

  4. 其他依各學年、領域共同討論需規範之事項。

三、審題原則

  1. 由學年主任或命題老師召集任課老師,各別召開共同會議審查各該領域試題。

  2. 由審題老師共同進行試卷審題工作,並提供相關的回饋與建議。

  3. 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並注意項序、配分、標頭、字體等,避免錯誤。

  4. 審題後立即修正與繳卷,審題之資料應銷毀或妥為管理與保密,不得外流。

  5. 請命題及審題教師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維護評量之公平性。

  6. 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對於爭議性的題目,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領域召集人進行複閱,且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命題審題流程 

  1. 教務處於期初或期中考後依照各學年、各領域排定的命題教師名單中,發送電子檔及紙本命題事項、試卷袋以及繳卷(試卷及審題記錄表)連結資訊。

  2. 若發現有爭議性題目,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均無法取得共識時,得交由教務處進行複閱,教務處保有最後審定修正權,以維護學生權益。

  3. 命題教師於繳件期限上傳電子檔於雲端連結並將紙本試題、紙本審題記錄表放入試卷中彌封繳至教務處審查。

  4. 教務處審查通過後師使得印製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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