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組長
{{ $t('FEZ002') }} 輔導處|
為肯定不同形象的父親在現今社會多元家庭中發揮父職角色、 安定家庭功能,藉由舉薦足資效法之事蹟,作為推動社會公益與促進社會和諧的平台。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滿 3 年以上之市民及未曾有重大犯罪, 符合資格且具有具體優良事蹟之不同形象父親)。
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6-04|
{{ $t('FEZ005') }}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