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
料(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002353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三、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2月24日至113年3月
25日止,請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
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
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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